| 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出台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 分享到: |
日前,浙江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出台《关于深化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全面铺开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工作。 2014年9月至2016年6月,浙江省在宁波、桐庐、象山、瑞安、上虞5个市、县(市、区)开展深化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在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省测绘与地理信息局下发了《意见》,明确了深化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的目标,从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基础测绘统筹机制、提升地理信息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地理信息数据共建共享、推广行政审批前置“联合测绘”改革、加强测绘市场监管等七个方面,提出了14条具体措施。《意见》的出台,标志着浙江省推进市县测绘与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改革进入新阶段,对于浙江省市县建立事权清晰、职能落实、运转协调的行政管理体制和规范、完善、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提升统一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有着重要意义。(嵇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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