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出台遥感影像资料管理规定草案,擅自复制或篡改者最高罚3万 分享到: |
据沈阳晚报11月3日消息,辽宁省政府法制办就《辽宁省遥感影像资料管理规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草案中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公布省内重要遥感影像资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批准利用属于国家秘密基础测绘遥感影像资料的,不得篡改或者伪造基础测绘遥感影像资料,不得擅自复制、转让、转借基础测绘遥感影像资料。 遥感影像资料,是指以获取测绘地理信息为目的的航空遥感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数据资料,包括基础测绘遥感影像资料和非基础测绘遥感影像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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