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召开 分享到: |
10月11日下午,山西省人民政府召开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巡视员王晓立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山西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局长李德胜关于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项目的工作汇报,审议通过了《山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公报》。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高建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工作于2013年3月正式启动,通过15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的共同努力,开展了山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数据采集、标准时点核准、数据库建设和基本统计等工作,圆满完成了普查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普查工作遵循“所见即所得”的原则,全面查清了全省各类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特征,首次取得了全覆盖、无缝隙、高精度的山西地理国情普查成果,并于2017年7月21日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的验收。同时,按照“边普查,边应用”的要求,普查成果已在重大战略实施、生态红线划定、多规合一、精准扶贫、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土地确权登记、山洪灾害调查、地名普查、第三次土地调查试点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高建军指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开展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全面获取地理国情信息的重要手段。他要求,一要充分肯定山西省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取得的成效。地理国情普查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为各级政府部门了解省情、把握省情、精准施策提供了基础数据支撑和科学手段保障,为全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奠定了基础。二要做好普查成果的发布和应用。普查成果详实地摸清了全省地形地貌、地表覆盖、人文地理要素的现状和空间分布情况,对政府决策、各行各业都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加大普查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需求,充分发挥普查成果的最大效用。集中做好普查成果发布工作,深入挖掘普查成果的应用价值,大力推动普查成果和数据资源统筹共享。三要进一步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要认真履行《测绘法》赋予的“依法开展地理国情监测”的职责,在普查成果基础上扎实开展常态化地理国情监测,适时开展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形成可持续的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的地理国情支撑。 高建军强调,山西省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会议通过的《山西省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公报》,要按照程序报国务院普查办公室审核备案,提请省政府批准,按要求向全社会进行发布。 山西省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省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原有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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